6月11日,为配合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申报,我所医学伦理委员会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审查会议。会议由所党委书记、所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刘伟主持,所长、所医学伦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元春,所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及各审查项目汇报人等参加会议。
本次所伦理委员会共受理13项初始审查项目和1项跟踪审查项目。会议讨论决定,同意1项跟踪审查项目和7项初始审查项目,另外6项初始审查项目需作必要修改。
会上,所伦理委员会主任刘伟、副主任李元春分别强调,伦理审查在今后申报项目进程中占有越来越重要位置,我们首先要做好医学伦理审查工作,为项目的申请及实施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第二,科研人员应加强伦理审查意识,做好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的计划;第三,科研人员应培养良好的科研素养,按照相应专业要求认真规范书写知情同意书。所伦理委员会也将进一步严格管理伦理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