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所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我所第四届医学伦理委员会换届方案, 7月3日,所第四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所科技部主任芦洁主持,研究员车焱、所医院院长方广虹、教授级高工陈良康、研究员孙兆贵、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抗成、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家庭发展处胡娟、所科技部副主任谢琛静参加会议。
会上,芦洁主任汇报了所第四届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换届方案并对2018年下半年的委员培训和科研人员培训计划做了说明;随后,谢琛静副主任对《所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2018修订稿)》、部分标准操作规程表格及伦理批件等内容的修改处作解释说明。与会委员对此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并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细致地修改、补充和完善。
最终,经所第四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民主推荐,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所长李元春为所第四届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员车焱为副主任委员,科技部副主任谢琛静为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