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召开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工作党委(扩大)专题学习会。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出席学习会,会议由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寿仁主持。
会上,与会同志首先共同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有关精神。随后,所党办主任丛蓉介绍了本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最后,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刘伟对此次学习会作了总结,他指出,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一是要全报,二是要报全,把此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漏报与错误;同时要求党办做好指导工作,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请示,力争圆满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