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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9


各党支部、研究室、职能部门(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所职工的规范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职工的工作业绩,调动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所各项事业的发展,经所党委研究,决定对全所职工开展2013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伟
        副组长:李元春
        成  员:王  健、袁  伟、陈海林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丛  蓉
        成  员:周维谨、高淑敏、李  怡、王  颖、侯  盼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1、参加考核的范围为全所在岗在编(含人事代理)的全体职工;
        2、本年度在所内各部门间调动的职工,参加现部门的考核并听取原部门的意见;
        3、进所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病事假缺勤或出国培训等累计超过半年的,原则上不参加考核,但要做好工作小结。
        四、考核流程
        (一)职工的考核
        1、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机关职能部门、研究室以支部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实施。
        2、考核组成员:机关职能部门由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小组长组成;研究室职工考核组成员为支部书记、研究室主任,研究组组长、工会小组长组成;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将视情况派人参加。
        3、考核内容: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以及业务素质;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考核采取个人年度工作小结交流、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由考核组根据交流情况,拟定等次、推荐优秀等次和先进员工的人选,经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所党委会讨论决定。
       (二)研究组组长、所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的考核
        结合近年来我所对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组组长等考核的工作实际,所党委决定,对2013年度该项工作作适当调整,试行新的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1、研究组长的考核
        (1)参加考核的人员共17名,名单如下:
        武俊青、周维谨、楼超华、苗茂华、孙祖越、陈建兴、朱  焰
        邵海浩、杨  军、李润生、孙兆贵、徐万祥、施惠娟、李卫华
        车  焱、纪再思、林胜祥
        (2)考核以集中述职的方式进行,且其不再参加所在研究室的考核。考核采取考核领导小组和所学术委员会、所职能部门共同测评的方式,考核领导小组权重60%,学术委员会及职能部门权重40%。考核对象如为学术委员会成员,在考核中,需采用“回避制”原则。
        2、职能部门、所属机构负责人的考核及工作汇报
        (1)参加部门负责人考核的人员共计6名,名单如下:
        范耀奇、丛  蓉、芦  洁、高淑敏、李  怡、王黎茜
       (2)考核以集中述职的方式进行,且其不再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考核采取考核领导小组和支部书记、室主任测评,考核人员互评的方式,考核领导小组权重60%,支部书记、室主任测评、考核人员互评权重40%。考核对象在考核中,需采用“回避制”原则。
       (3)所属机构家计中心、所医院负责人将以工作交流的形式,总结汇报2013年该机构主要工作。
        3、研究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等考核要求
       考核对象的述职内容除包括本职工作的考核内容外,还要将其在部门、研究组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科学管理和决策、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任务完成的情况等进行汇报(述职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内)。述职后考核组成员现场不做评价和提问,直接填写《考核测评表》,对其进行测评。
        4、支部书记、工青妇负责人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同时更好地促进党建带群建工作,此次各党支部书记、工青妇负责人将不参加年终相关岗位的单独考核,但需做好工作的总结。2014年“七一”前夕,所党委将组织专项评选工作,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等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考核对象等次
        考核对象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以及A级研究组组长,相关人选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提出初步人选,报所党委会讨论决定。
        六、填写登记表
        考评后,每名职工需填写《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格请在所网站上下载)。表中有关栏目按规定填写,被考核人本年度考核的等次需与考核对象见面、签名确认。
        七、优秀等次、先进员工、A级研究组组长比例
        按全所考核总人数的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等次职工和先进员工以及A级研究组组长。原则上名额分配如下:
        药物室:3优秀、5先进; 毒理室:3优秀、5先进;
        流病室:2优秀、4先进; 生殖生物室:3优秀、5先进;
        家计中心:1优秀、2先进;
        机关后勤编辑部:3优秀、4先进;
        部门负责人、研究组组长:9优秀;
        A级研究组组长5个。
        八、考核时间安排
        1、2013年11月下旬,对开展2013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布置。各部门、研究室的职工做好总结,准备参加考核。
        2、2013年12月9日-13日,各部门、研究室职工进行考核。
        3、2013年12月中下旬,部门负责人、研究组组长等进行考核。
        4、2013年12月31日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测评的结果进行汇总;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对职工考核等次以及优秀等次、先进员工、A级研究组组长名单等提出初步意见。
        5、2014年1月上旬,召开所党委会,研究确定职工的考核等次以及优秀等次、先进员工、A级研究组组长等人选。
        6、2014年1月中旬,召开上海计生所2013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2013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2013年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登记表》
        备注:请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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