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研究室(机构):
为了使我所广大科研人员进一步了解出访审批流程和有关要求,便于为出访者及时做好出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结合外事管理有关规定的新要求,对原《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因公出国、出境护照签证、通行证办理程序》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因公出国(境)审批及护照(通行证)签证办理流程(2013版)》印发各部门,同时原《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因公出国、出境护照签证、通行证办理程序》废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因公出国(境)审批及护照(通行证)签证办理流程(2013版)及《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人员出国(境)报批表》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