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研究所
各研究室: 根据2013年度第4次所长办公会决议,同意自2013年3月1日起,将我所实验动物饲养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小鼠0.6元/只•天、大鼠1.2元/只•天、豚鼠1.2元/只•天、家兔2.0元/只•天、犬/猴6.0元/只•天。该调整方案试行期一年。 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