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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复旦大学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2-03-21

        为切实做好我所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式工作,确保选拔录取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复旦大学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通知》的要求,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建立招生领导小组及学科复试小组两级负责制。
        为保证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式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所党政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所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过程监督、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各学科复试小组由5人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具体负责各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并协助所招生领导小组做好复试的相关工作。
        二、拟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
        依据学校已公布的《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和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所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我所生源实际情况,拟定所2012年科学学位硕士生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定后通知考生,组织复试。
        2012年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医学科学学位:单科(满分=100)≥50,单科(满分>100)≥180,总分≥335
2、理学科学学位:单科(满分=100)≥50,单科(满分>100)≥90,总分≥315
        三、复试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的要求,我所将于3月26-30日安排考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复试科目及方式。
1、专业(包括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笔试、面试或加实验操作;
2、英语(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口试(含听力)。
        五、复试程序及要求。
1、复试前,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需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2、复式中,严格把握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尤其是要对考生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潜质的考察;并认真做好复试记录,评分应实事求是、确保公正。凡属考生亲属者,复试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所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4、在复试时,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应届考生查验学生证,历届考生查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所验证件均为原件)
5、复试后,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并视具体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六、调剂原则
1、校内调剂调剂限于校内一级学科内或相同学科门类的相近专业间进行,且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被调剂考生原则上应取得原报考专业的复试资格;
2、凡调剂到外单位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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