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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2021年接收推免生 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1

一、基本原则

为切实做好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年〕8号)、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3.有志于从事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药理学专业的工作,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专业兴趣和潜在的研究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流程

1.已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推免生预报名的考生经过对其报名信息初审后,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以邮件或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线上复试。复试时间以各复试小组通知信息为准。

2.考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确认复试及待录取。

四、复试办法

1.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思想品德和表达能力等。根据培养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复试的时间依不同专业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在线面试,全程录音录屏。请考生使用在线面试平台,认真学习《复旦大学在线面试系统考生操作说明》,提前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录音录屏。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超过200%。

经复试合格者,我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接收。逾期尚未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将视作考生放弃处理,并撤销其待录取资格。

5.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2021年上半年,学校对拟录取推免生、统考生一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由专人统一负责面试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招收,不得提出放弃。

4.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5.已被学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监督与申诉

试录取期间,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若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由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及申诉邮箱:kjb@sippr.org.cn。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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