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初试英语成绩 |
备注 |
102469111006515 |
张家帅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66 |
|
102469111006514 |
孙小伟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66 |
|
102469123007821 |
栾敏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
硕博连读 |
102469123007822 |
梁群风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
硕博连读 |
102469123007823 |
房宇航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
硕博连读 |
复试时间:2019年5月7日9:00(全天)
复试地点:上海市老沪闵路779号410室
复试资格审查:
1.招生院系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应届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证明;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公章);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和成果。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院系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3.在资格审查中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残疾报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