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组)、中心、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所有出访团组必须经各单位外事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出访任务、出访经费方可出行,特修订《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人员出国(境)报批表(2015版)》。
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人员出国(境)报批表(2015版)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